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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库存现金的审计目标 | |||
| 一般应包括: 1. 确定被审计单位资产负债表的货币资金项目中的库存现金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确实存在,是否为被审计单位所拥有; 2. 确定被审计单位在特定期间内发生的现金收支业务是否均已记录完毕,有无遗漏; 3. 确定库存现金余额是否正确; 4. 确定库存现金在财务报表上的披露是否恰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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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库存现金的实质性程序 | |||
| 库存现金的实质性程序一般包括: 1. 核对库存现金日记账与总账的余额是否相符。如果不相符,应查明原因,并做出适当调整。 2. 监盘库存现金。 监盘库存现金是证实资产负债表中所列现金是否存在的一项重要程序。 盘点库存现金的时间和人员应视被审计单位的具体情况而定,但必须有出纳员和被审计单位会计主管人员参加,并由审计人员进行监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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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抽查大额现金收支。 4. 检查现金收支的正确截止。 5. 检查外币现金的折算方法是否符合规定,是否与上年一致。 6. 检查库存现金是否在资产负债表上恰当披露。 |